核心提示:时代在发展,许多老事物在新的历史时期被赋予新的内涵然而,令人不解的是,赝品,这一古已有之、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东西,在当下,居然也变换花样,不时出现在陶瓷艺术品市场上对此,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警惕何谓赝品?词典云:赝品,即伪造的文物或艺术品何谓伪造?词典曰:伪,有意做作掩盖本来面貌伪造,假造换言之,赝品,乃有意做作掩盖本来面貌的假造品。
这一定义,恐怕没人会提出异议。
譬如,李逵大师在市场发现有人在卖并非本人制作却署名李逵且附有李逵证书、艺术风格还颇似自己的作品,自然会断定这是假冒自己名义的赝品在李逵面前,假冒者李鬼也就原形毕露于是,李逵义愤填膺地向工商局或法院投诉,最终结局肯定是李鬼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乖乖接受经济处罚甚至刑事处分这种赝品,历朝历代都有对制作赝品的李鬼们的处罚,就如上述一样天经地义,没有人会说三道四。
因为,李鬼之目的是借李逵的名声敛财,这自然是背着李逵的李逵知晓后当然不肯罢休,法律和舆论也就理所当然地一致谴责李鬼而支持李逵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在今天的艺术品市场上,李逵李鬼居然携手合作来欺骗消费者在市场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现象,署名李逵的艺术瓷并不是李逵本人的作品,它其实出自李鬼之手;然而李逵非但不追究李鬼的剽窃之责,反而主动在李鬼画的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大名于是,这件作品就因李逵的大师名分而身价骤涨,之后李逵、李鬼就可以多向口袋里塞钱李鬼再也不是知识产权的侵权者,人们给了他一个文雅而又形象的名字:枪手当然,大师是不会向工商局或法院举报枪手的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枪手的作品是否是赝品?如果用词典上的赝品定义有意做作来掩盖本来面貌的假造品来对照,那枪手的作品无疑是赝品。
为什么?因为若看署名,该作品应该是署名者画的;然而事实上作品出自枪手笔下,枪手请大师署名不过是要掩盖作品是枪手画的这一本来面貌,而给消费者造成作品是署名者画的这一假造现象你看,这不是赝品是什么?但这一说法似乎不合常理。
历来赝品的制作者李鬼是背着被冒者李逵的,李逵是受害者然而枪手李鬼的作品却是同李逵协商好的,李逵出名分,李鬼出力,最终双方得利,皆大欢喜,被冒者李逵并不是受害者这一现象,恐怕是历代立法者没有想到的,现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也许没有把此类现象列入法律条款《民法》有一原则:民不告,官不究李逵自然不会告李鬼,枪手当然也不会受处罚,于是这一现象便得以蔓延,似乎还没有被遏制的苗头枪手的作品是否属于赝品姑且不论,但这一现象产生的严重后果已引起有识之士的警惕和忧虑李逵不追究李鬼,是因为他从中受益而不是受害,真正的受害者是消费者消费者在真相被蒙蔽的情况下花大价钱买来远低于其价值的作品,这是对消费者赤裸裸的欺骗枪手现象造成了艺术作品的鱼目混珠,扰乱了经营市场,最终破坏的是老祖宗给我们留下的瓷都声誉最近艺术市场遇冷,固然与大环境因素有关,但若枪手现象得不到制止,即使没有这些因素,艺术市场总有一天会出现危机的因为这一现象的本质就是造假,这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破坏和挑战。
感言:舆论对枪手现象的抨击,屡见报端然而这类现象并未得到明显遏制,甚至有蔓延之势也许,这是处罚的一个盲点倘若用道德的、经济的或法律的手段来追究造假双方的责任,其效果会是怎样?那,就得用实践来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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