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作者:金晓虹,女,生,江西奉新人,毕业于江西大学经济系(现南昌大学),现为景德镇学院经济法教授,科研处副延长,学报副主编,江西省作家协会会员,景德镇市作家协会会员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著作权知识陶瓷美术著作权的特点陶瓷美术作品就是以陶瓷为载体的美术作品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特点:1、既然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是以陶瓷为载体,就必然包含了陶瓷的制作工艺包括原料配方、烧成的温度控制等方面的工艺技术一件陶瓷美术作品的水平和实际效果(这通常决定它的价值大小),除了取决于艺术家的设计、制作水平,还受到陶瓷的原材料、陶瓷制作工艺和技术的影响同时载体本身的特点也决定了它被侵权的难易程度拿瓷板画来说,由于陶瓷不怕风吹雨淋的特点,瓷版画往往置于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宾馆、会议厅)甚至户外侵权假冒者有可乘之机,往往很容易模仿、临摹,达到以假乱真2、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的消费者大部分不是专业人士,而是一般的普通消费者不像其他的纯美术作品的欣赏和购买者,他们大部分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眼光普通消费者的鉴别、鉴赏能力有限,难以区分真假假冒仿造者有一定的市场3、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竟合权利人应根据作品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以及保护时间的长短,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常见的侵权行为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俗称艺术陈设瓷中的大部分都属于此类)现在是景德镇陶瓷的支柱。
对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特别是名家的陶瓷美术作品主要有两种形式的假冒:一种是仿冒他人作品进行生产,把他人作品当成是自己的作品,照搬或者只作很微小的改动,用于赢利性的制作。
如陶瓷作品达摩就被仿冒仿制的达摩几乎可以乱真据介绍,真品和仿制品只是在头发的多少上有一点区别这种仿冒行为是明显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剽窃了著作权人的创意、设计,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与假冒他人作品不同的是在陶瓷美术作品上假冒名人名家的署名,用来出售和牟取暴利在刑法第217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的4种情形,其中之一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第47条第8款规定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为侵权行为认定侵犯著作权罪中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除了要有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行为,还要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和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作为犯罪构成的必备条件著作权的保护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和我国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步伐是一致的立法的完善和富于操作性、执法的有力和公正包括法官对法律理解的准确和大胆,都是陶瓷美术作品法律保护的有利条件从社会公众来说,了解法律和尊重作者的权利是著作权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从权利人和作者来说,重视自己的权利、合理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也是至关重要的。
景德镇陶瓷美术作品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美术作品,符合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客体。
但同时它又很可能是一种可以通过工业手段大量生产或复制的产品的外观它还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后获得专利法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双重法律保护,所以在实际中可以根据需要采用双重保护策略这样可以充分利用版权保护和专利保护两种保护模式的优点,发挥两种权利的互补性,从而为权利人构筑起一层知识产权的立体保护网非工业化大量生产的陶瓷美术作品如瓷板画、手绘的花瓶、画屏、挂盘等,可以采用版权保护模式保护。
因为陶瓷美术家在创作时,每一次都会受心境、氛围、环境的影响,同样的构思和画面每一次的作品都不会完全相同侵权者想假冒也难以乱真同时,根据著作权法的保护原理,作品一经独立创作完成,便自动产生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保护的期限长(一般为作者有生之加死后)和不必交费都是版权保护的优势之所在版权的自动产生的弊端就是消费者无从查阅和知晓陶瓷美术作品的著作权情况,法院对著作权侵权的认定也有更多的困难基于此,版权登记制度是一种很好的补充选择版权登记制度并未改变著作权自动产生的特征,无论是否登记,作品的著作权都存在。
拿景德镇版权局的登记情况来看,一件作品只需一次性交纳200元人民币就可以完成登记,以后不用再交费版权登记后,在作品及其外包装上可以打上版权登记号并标示已获版权登记,侵权必究版权登记的好处是起到一定的宣传和广而告之的作用,让消费者了解和注意识别真假;同时,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对有意侵权者还是一种警示景德镇陶瓷的行业协会陶瓷协会推出的景德镇陶瓷艺术作品证书制度也是起类似作用,消费者在挑选艺术陶瓷时多了一种防伪手段。
可以作为版权保护的一种补充对于美术作品复制于其他陶瓷产品之上作为工业品来大量生产的,除了版权保护的手段外,还应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景德镇艺术陶瓷的发展,就是要建立起政府、作者、生产者、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和良性循环重视著作权的保护和利用,向陶瓷艺术的商品化和陶瓷商品的艺术化双向延伸,从而带动景德镇经济的全面发展《瓷海观澜》鸿永授权发布,文件连接地址如下::///taociping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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