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商会清光绪间,浮梁县设有支密局,后改为保甲局,管理兼过问商务,康达、吴简廷、陈庚昌等人发起组织景德镇商务总会,经清政府农工商部批准成立,并颁发了“景德镇商务总会之关防”,一般核准其章程八十三条首批会员为四十一人,是当时景德镇工商界之大户,其中都帮十四人,徽帮十五人,杂帮十二人,而杂帮中之浮梁籍仅一人。
景德镇商务总会实行董事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会董二十余人,常务会董十五人。
由徽、都、杂三帮平均选出,不得超数后,改委员制,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执行委员二十余人仍由三帮平均选出开始后至解放,实行理事制,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二人,常务理事十五人,理事二十余人,均由三帮平均选出前,只有大窑户、大钱庄和棉布、百货、油盐等行业以及各瓷行、各省驻镇瓷商人会。
后,由于组织了各同业工会,大小行业均加入商会名义上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利,但由于惯例,都、徽、杂三帮平均分配名额,小行业中当选委员或理事者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