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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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局”款清代宜兴紫砂壶上的款识本世纪代李景康、张虹编《阳羡砂壶图考》“贡局壶”条记载:“考林古度为冯本卿作《陶宝肖像歌》有“荆溪陶正司陶复”之句,可知阳羡贡局已创于明代细考传器,各色泥质俱备,壶底或刻字,或印,或只号,或用“贡局”二字,亦有仅用—“局”字者。

”书中著录3件朱泥壶,底部分别刻“康熙贡局”、“雍正贡局”行书款或“雍正贡局”楷书款。

实物见于清光绪时泰国拉玛五世在中国宜兴订烧的—批紫砂壶,壶底均印有泰国订烧标记和楷书“贡局”二字,壶盖和壶柄印陶工名款。

这批壶是拉玛五世订烧赠予泰国高僧的,今收藏在泰国的一座寺庙里,共有数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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