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用于建筑及艺术装饰的一种带色陶器经陶土作胎,施以琉璃釉(主要成分是氧化铅),通常为二次烧成,随着釉料不同也可一次烧成制品色彩绚丽、造型古朴、结构合理、富有我国传统的民族特点,且耐风雨侵蚀,不易褪色剥釉,用以建造亭、台、楼、阁显得格外雄伟壮丽。
战国时期已出现琉璃工艺,但质料不纯。
至唐代琉璃艺术取得了卓越成就,色釉有黄、绿、蓝、白、赭等。
明、清时期琉璃取得更大发展,釉色增加了翡翠绿、孔雀蓝、紫晶、黑等色,品种从一般砖瓦发展到建筑装饰附件如兽头、螭吻及室内用的“坐墩”和其它物件等。
元、明以来,山西是琉璃的主要产地,陕西、河南、北京(琉璃厂)、南京、山东等地区,也都烧制过琉璃。
北京北海公园的琉璃九龙壁,北海公园及香山公园的琉璃牌坊,山西平遥太子寺的九龙壁等,都是元、明、清各代留存下来的琉璃代表作品建国以后,琉璃生产不断扩大,北京门头沟、山西河津、广东石湾、江苏宜兴、湖南铜官、山东淄博等地均能大量烧制琉璃